營業稅:於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於中華民國境外進口貨物之行為課稅。目前主要稅率為5%。
營利事業所得稅:每年於5/1~5/31結算上年度損益,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法應繳納所得稅。現行為17%。
所得稅暫繳:主要為健全政府收支預算之平衡。(依上年度營所稅繳納稅款半數收取)
每月10號前至公庫繳納上月扣繳稅款
兩稅合一:營利事業階段已繳納之營所稅,可用以扣抵股東應納之綜合所得稅。
董監事酬勞、員工紅利之扣繳憑單申報與計算
未分配盈餘是否加徵10%之計算與申報
個人綜合所得稅扣繳及申報:公司於給付納稅義務人所得時,依法應扣取個人綜合所得稅。